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建委、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地视频监控和环保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质字〔2022〕16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接入的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质量可靠、数据准确,平台运管中心即日起组织进行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重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性能参数须符合宁建质字〔2022〕168号文件要求。
2.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生产商须向平台运管中心提供最新产品相关资料供备案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CCEP、CPA等)、相关检测报告及产品内外部图片等。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管中心依据上述材料对接入平台的设备进行核实、查验。
3.自2023年3月1日起,未向平台运管中心申请并通过备案的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将不予接入平台。
(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13390789237)
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管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抄报:南京市建委、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水务局、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南京市城建集团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管中心:
我方为_______品牌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生产方。
为确保南京市场以我方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安装的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确为我方生产销售的产品,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同时,保证平台数据质量,维护正规产品的合法权益,打击仿冒伪劣厂商,特授权委托贵中心依据我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对拟接入南京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相关设备进行核验,并可以据此拒绝证、物不一致的设备接入。
联系人:
电话:
设备厂家:(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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