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至少20倍光学变倍,满足水平方向360度匀速连续旋转,垂直方向90度匀速翻转的要求。球机应设置对准施工现场的预置位或巡视路线(无人为操作时单个预置位复位时间宜设置为3-5分钟)。具体数量、位置布置、安装参数参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2012)等规定。支持最大1920x1080@60fps高清画面输出,支持红外阵列,照射距离不低于120m;支持H.264压缩算法;支持多码流,每路码流可独立配置分辨率及帧率;
数据采集与传输
本地存储时间不低于30天(单路摄像头不低于1.5T存储空间)。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具备加密传输能力的
网络要求
远程视频监控专用网络(如运营商专线、VPN专线、4G/5G传输),每路摄像机带宽不低于4M,保证单路1080P视频流畅传输,不得与办公网络混用。
视频监控设备和信息传输处理符合《公共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2012)等标准相关要求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出厂时应有铭牌,标明制造厂名、商标、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时间、生产厂地址、颗粒物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和噪声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铭牌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应保持完整清晰。颗粒物在线监测仪上的铭牌应标明型式批准证书号、规格型号、编号、生产厂名称、地址、出厂日期、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设备供应商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经台出厂产品应有出厂检验记录。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指标参数应具备计量器具型试评价报告、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由计量院颁布的设备校准证书,取得由匡冢生态环境部颁发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省(市)级计量院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的认证。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中的颗粒物检测仪指标参数应符合《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s)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21)相关技术要求。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传输应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的相关要求。
(1)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安装位置距离施工现场出入口宜不小于6m,施工现场出入口到车辆冲洗设施安装位置的坡度应不小于1%。
(2)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安装角度和位置符合要求,实现对工程车辆出场绕行、未冲洗、冲洗时长不足行为的精确抓拍记录。同时上报所有车辆的通行记录。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自动识别抓拍违规出场车辆并记录,违规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车牌号(包括多车牌、双层车牌)、车牌颜色、违规类型、通行时间、抓拍照片、抓拍视频等信息。
自动识别并上传所有出场车辆通行记录,通行记录包括设备编号、车牌号(包括多车牌、双层车牌)、车牌颜色、通行时间、通行照片等信息。
抓拍照片分辨率三1920x1080像素;
抓拍视频解析度HD720P(1280x720像素)。
对车辆冲洗过程的录像时长参数可进行调整配置,应清晰完整记录车辆冲洗事件及相关信息(车型、车牌、时间、冲洗信息等);车辆冲洗后离场事件录像信息时长不得少于1分钟。
上传平台延时不超过10分钟,支持断网之后,断点续传功能。
设备要求
应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标准的IP65等级;具备电动变焦功能、支持自动补光,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录像需要;支持开关量信号输出,可连接控制道闸开/关,支持外接报警设备;设备保持心跳状态上报,离线自动报警;支持远程查看抓拍摄像头实时画面。
设备运维
施工现场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建立维护台账,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冲洗设施正常工作,严禁车容车貌不洁、车轮车身带泥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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