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发布
不去工地就能看到现场车辆经过自动冲洗有扬尘时开启喷淋智慧工地互联网+大数据建设
为工地现场管理和数据互联赋能添力
近日,《南京市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发布。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智慧工地的建设范围、时限及设备安装等内容,将之前分散的标准集成并升级完善,推动建设工程智慧工地接入、运行和撤出全过程管理,强化数据运用,助力实现全市建设工地精准管控、精细监管。
—南京市—
智慧工地建设
促安全管理发展,造绿色低碳未来
建设范围工地
01.
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应当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车辆未冲洗抓拍等设施设备,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全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建设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桥隧、场站及轨道交通工程(不含暗挖施工区域)。
单个封闭施工区域内,土方运输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工期6个月以上,施工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物、水库除险加固、积淹水点改造等工程或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水利水务工程。
建设工期在6个月以上且合同价5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四级及以上航道、500吨级及以上港口工程土建施工标段,及占地面积5000m以上的拌和场、预制场。农村公路工程参照执行。
建设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绿化园林工程。
混凝土搅拌站
02.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应落实封闭化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监管平台。
建设时限
01.
纳入智慧工地建设范围的工程,在开工前应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接入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监管平台。
02.
混凝土搅拌站应在投产前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接入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监管平台。
设备安装要求
工地
01.
●远程视频监控:数量和位置布置需符合规定,满足覆盖块状工程施工全场、线性工程主要施工区域、重点监控部位的要求。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设备安装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不低于以下标准:用地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的至少设置1个、5万平米及以上的应至少设置2个。仅有1个设备的应布置在工程车辆主要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的,1个布置在工程车辆主要出入口,其余设置在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
●车辆未冲洗抓拍设备:布置在每个工程车辆出入口。
●自动喷淋降尘联动系统:包含工地围挡喷淋、塔吊喷淋、高架雾化喷淋和雾炮机等。围挡喷淋应沿工地围挡全线布设,高架雾化喷淋、塔吊喷淋等喷淋装置可结合现场实际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选择安装;雾炮机数量按照现场实际配备,满足涉土作业定点降尘需要,布置在出入口或主要施工区域。
●鼓励企业使用隐患排查、危大工程自动监测系统,智能安全帽、防护栏杆缺失监控报警等安全管理系统。
混凝土搅拌站
02.
●远程视频监控:数量和位置布置要满足监控重点部位或其他需要监控部位的要求。
●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每个混凝土搅拌站不少于1个监测点,布设在生产区域易产生扬尘处。若搅拌站有3条及以上生产线应当布设2个及以上监测点,1个布设在搅拌站主出入口处,其余布设在生产区域易产生扬尘处。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大于3米小于4米,距喷淋降尘设备的距离不低于5米。
●喷淋及其他降尘设备:骨料堆场应设置喷淋、配备雾炮。生产厂区、停车场等区域应配备移动式雾炮、清扫车等降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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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设备性能参数
智慧工地管理
接入管理
智慧工地建设方案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制定,经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属地工程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工程监督机构盖章确认。
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后由运维服务商应自行组织验收,通过后及时向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运管中心提交电子申请单。
运行过程管理
运维服务商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并在监管平台中上传运行维护记录。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每月需至少进行1次周期校准和期间核查,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调整设备位置或更换监测设备主要、核心部件时,运维服务商需在确保调整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后报工程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向监管平台申请调整。因现场断电断网等原因导致前端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施工单位应提前在线申报备案。
设备撤出管理
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或经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同意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运管中心申请拆除设备。运管中心核查确认后予以平台销号后,施工单位方可拆除现场设备。工程主体单位施工结束,配套工程尚未完成的不得撤出监管平台。智慧混凝土搅拌站相关管理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智慧工地建设是建筑行业的大势所趋,也是推动工程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通过给项目装上“智慧大脑”,我市将持续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建设,打造建设工程精细化监管新平台,促进全市建筑业迈向更高质量。